<kbd id="xkyf8"><dl id="xkyf8"></dl></kbd>
    <del id="xkyf8"><font id="xkyf8"></font></del><strong id="xkyf8"><form id="xkyf8"></form></strong>

    1. <strong id="xkyf8"><dl id="xkyf8"></dl></strong>
      1. 法律圖書館

      2. 新法規(guī)速遞

      3. 自殺罪的前世今生

        [ 俞飛 ]——(2013-2-21) / 已閱11554次

          人類歷史上,自殺如影隨行,無所不在。死者為何決絕奔赴黃泉,徒留生者無窮哀痛?
        古希臘羅馬時期,自殺一度廣受同情。蘇格拉底飲鴆自盡,留下名言:“我去死,你去活;到底誰更好,唯有神知道。”《法律篇》中,柏拉圖無奈表示:“如果你無法挽救身上的罪惡傾向,你一旦覺得死亡是最好的出路,就立即擺脫生命吧。”
        《古羅馬人的自殺》一書,收集314起名人自殺案例。加圖、安東尼、克婁帕特拉的自殺,成了富有傳奇色彩的典范。西塞羅承認,自殺本身非善非惡,它的價值取決于動機。愛比克泰德慨嘆:“你進入冥府的路有何關系?它們的分量無足輕重。”奧雷勒皇帝強調(diào):“我會像一縷輕煙飄然離去。為什么還把這當一回事呢?只要萬物不放棄我,我就會保持自由,什么都無法阻止我去做想做的事。”
        公元5世紀,奧古斯丁鑒于太多基督教徒舍身殉教,首次宣稱自殺殉教是一種罪過。533年,奧爾良主教會議批準羅馬法令,禁止向自殺者供奉祭品。布拉格會議把自殺罪正式列入天主教法典。公元13世紀,托馬斯·阿奎納在《神學大全》中,痛批自殺三宗罪:否定生命至上原理;冒犯社會;違背上帝意志。
        與此同時,世俗當局擔心若坐視不理,任其發(fā)展,自殺極易引發(fā)連鎖反應,讓本來就苦于小國寡民的國家,雪上加霜。有鑒于此,各國祭出嚴刑峻法,嚴懲自殺者,自殺罪應運而生。自殺者尸體不許下葬,沒收全部財產(chǎn),不得舉行宗教葬禮。
        普通法認為,自殺是一種可恥的犯罪。 “Suicide”(自殺)——是受害者同時又是兇手,可見一斑。公元967年,英國國王頒布法令,自殺者與謀殺犯同罪,尸體受鞭示眾,木樁穿心后方可埋葬,且不能入公墓,只許埋入大道路口之下,千人踩萬人踏,不許舉行葬儀。
        1270年,法國《圣路易習慣法》中規(guī)定:如上吊、溺水及不論何種原因的自殺行為,死者及其妻子的動產(chǎn)歸男爵所有。圣女貞德獄中從塔頂縱身而下,她宣稱:“寧愿死去,也不想在這么多好人遇難后,茍延于世。”法庭隨即加上一項“自殺罪”指控。
        1664年,一位法國農(nóng)婦自殺,家人謊稱死于意外,從而取得法律許可,埋在墓地一角。司鐸起了疑心,向主教法院提出申訴:“不管自殺者留下的六個未成年孩子,必須剝奪財產(chǎn)。”教會執(zhí)意追究到底。法學家多主張寬容那些“迫于無奈、勞累、貧窮”的自殺者;非證據(jù)確鑿,不得沒收財產(chǎn)。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興起,教會絕對權力瓦解。哲學家率先發(fā)難,蒙田、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休謨,競相為自殺行為正名。
        叔本華抨擊:“教會對自殺者的做法是毫無道理的野蠻之舉,實際上這恰恰是違背了《圣經(jīng)》這個唯一準則所賦予人的權利。立法者所主張的對自殺未遂者的處罰,就更顯得愚蠢和無聊之極。”
        休謨強烈譴責法律的不公正:“任何人生命的價值,并不因其舍棄生命而喪失。”宗教和法律,不分青 紅皂白,一味處罰那些殺身成仁的義士、維護貞操而犧牲的貞女、強敵環(huán)伺而勇于自刎的豪杰,荒謬至極。
        1776年,一位法學家表態(tài):“沒收自殺者財產(chǎn)的法律,如此殘忍,明顯引起公眾的反感。”英國喬治三世時期,97%的自殺訴訟,以“神經(jīng)錯亂”結案,法官宣布死者為“自然死亡”。意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指出,嚴禁自殺是無用、徒勞、不公正的。
        18世紀以后,現(xiàn)代觀念業(yè)已形成——自殺純屬個人自由選擇,自殺非罪漸成潮流。法國大革命開風氣之先,一舉廢除自殺罪。“人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成為共識。不過,唆使、協(xié)助他人自殺, 在法國仍按謀殺罪論處。1961年,英國蕭規(guī)曹隨,最終廢除自殺罪。
        “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這段文學史上最著名的文字,寫于1600年。四百年來,哈姆雷特的內(nèi)心讀白,大哉問超越時空,流傳至今。丹麥王子的問題,也就是全人類的問題。重要的是,提出這個問題,就等于選擇生命,思索就是存在!
        放棄自殺,選擇扼住命運咽喉的哈姆雷特,以自己勇敢的抗爭,喊出人生的最強音:“有比忍受多舛命運更高貴的靈魂嗎?有比反抗苦難人世更高貴的靈魂嗎?”



        出處:《方圓》雜志2013年1月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wǎng)站收藏,
        僅供學術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為原作者所有,未經(jīng)作者同意,不得轉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jīng)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kbd id="xkyf8"><dl id="xkyf8"></dl></kbd>
          <del id="xkyf8"><font id="xkyf8"></font></del><strong id="xkyf8"><form id="xkyf8"></form></strong>

            • <strong id="xkyf8"><dl id="xkyf8"></dl></strong>
              1. 色婷婷五月天亚洲 | 国产黄免费在线看 | 欧美成人精品A片免费一区99 | 美女操逼视频网站 | 成人三级麻豆精品在线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