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d id="xkyf8"><dl id="xkyf8"></dl></kbd>
    <del id="xkyf8"><font id="xkyf8"></font></del><strong id="xkyf8"><form id="xkyf8"></form></strong>

    1. <strong id="xkyf8"><dl id="xkyf8"></dl></strong>
      1. 法律圖書館

      2. 新法規(guī)速遞

      3. 勞動合同法下用人單位用工風險及應對策略

        [ 李迎春 ]——(2007-10-28) / 已閱42964次

        1、招用勞動者時,要求其提供與前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其原單位出具同意該員工入職的書面證明。

        2、核實勞動者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比如學歷證明、從業(yè)經(jīng)歷,要求勞動者承諾未承擔競業(yè)限制義務,并向原單位進行核實,以免發(fā)生不可預測的訴訟風險。



        三、新法下勞動合同訂立形式和期限及風險應對



        為了破解實踐中事實勞動關(guān)系的泛濫和用人單位不簽合同的頑疾,勞動合同法強調(diào)勞動合同的書面化,不管訂立、變更、解除、終止一律采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guān)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guān)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風險分析】

        1、工資成本的增加:《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應對策略】

        1、革新用工觀念,建立先訂合同后用工的習慣,最遲必須在一個月內(nèi)訂立合同;

        2、勞動合同終止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繼續(xù)工作的,拋棄雙方可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觀念,也應當在一個月內(nèi)訂立合同;

        3、勞動者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保留相關(guān)證據(jù),比如向勞動者送達簽訂合同通知書證據(jù)等,用人單位將不承擔法律風險。



        四、新法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陷阱及風險應對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本條意思很明確,在三種情形下,只有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才可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需每月支付兩倍工資,這里實際上暗藏了一個很大的“陷阱”,用人單位一不留神將很容易掉入。

        【風險分析】

        1、在勞動者符合法定三種情形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也默認接受,但時隔數(shù)月或者數(shù)年,突然要求公司從該固定期限合同訂立之日開始每月支付兩倍工資,從法律規(guī)定看,其主張是可以成立的,因為勞動者并沒有提出過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本應當主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口頭要求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勞動者的意思訂立,但履行一段時間后,勞動者反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系勞動者提出的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面臨支付兩倍工資的風險。

        【應對策略】

        當勞動者符合上述情形的,訂立合同前,用人單位應當增強證據(jù)意識,實踐中建議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者征詢需訂立哪種類型的合同,如勞動者同意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主動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一定要保留勞動者同意的書面證據(jù),避免事后被勞動者利用而導致用工成本增加的風險。



        五、新法下試用期的全新規(guī)定及風險應對



        總共3頁  [1] 2 [3]

        上一頁    下一頁

        ==========================================

        免責聲明:
        聲明:本論文由《法律圖書館》網(wǎng)站收藏,
        僅供學術(shù)研究參考使用,
        版權(quán)為原作者所有,未經(jīng)作者同意,不得轉(zhuǎn)載。

        ==========================================

        論文分類

        A 法學理論

        C 國家法、憲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經(jīng)濟法

        N 訴訟法

        S 司法制度

        T 國際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

        <kbd id="xkyf8"><dl id="xkyf8"></dl></kbd>
          <del id="xkyf8"><font id="xkyf8"></font></del><strong id="xkyf8"><form id="xkyf8"></form></strong>

            • <strong id="xkyf8"><dl id="xkyf8"></dl></strong>
              1. 无码在线免费一区 | 婷婷六月色播 | 日本中文无码视频 | 欧美日韩在线视频免费观看 | 中文字幕无码高清的A V不卡的A V |